郝妙海:晋源的儿时游戏打“咕子鸣”
打“咕子鸣”,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太原郊区一个男孩子们经常玩儿的游戏。
先说“咕子鸣”。旧日,农村没有钟表,每日凌晨,此起彼伏的鸡鸣声,便是农家人起床下地 ,开始一天忙碌的报时讯号。而公鸡的啼声,近似于“咕……咕……鸣……”,因此“咕子鸣”实即公鸡的叫声。当地村民们将公鸡啼叫称作“打鸣(mi)”,由于本游戏中将有一人 扮演公鸡,而它的叫声又是游戏的一个关健环节,于是孩子们将这个游戏称作打“咕子鸣”。
这个游戏,参与者需够五人。选择一块平整而稍宽敞的场地,从灰渣坡上拣五块大小差不多的半头砖。然后在场地一侧顺长间隔约二尺多顺序摆三块,从前往后依次代表土地爷(孩子们也称其为“吃生米的”,意即生性圪料,不普通的人),判官爷和公鸡。在土地爷两侧各摆一块,代表黑白无常两个小鬼。
游戏开始,五个孩子依次站在土地爷处将自己的悠儿(一块经过精心打磨的园形石片或破瓮底片,也可临时拣一砖头代替。悠儿是那时好多游戏中都用得着的用具,大多数男孩子都备有一块甚至几块悠儿)抛向远处。然后,由最远的那个孩子第一个站在自己的悠儿处,回抛悠儿击打那五块半头砖,击倒那一块即成为那一块代表的角色。然后从远到近依次由其它孩子进行击打,同样击倒那块即扮演那块代表的角色。如一轮回抛仍有数块半头砖未击倒,即由剩余孩子依前法击打第二轮。如只剩一块,则归最后一个孩子拥有。由于角色的确定是整个游戏的关键,故抛悠儿时的远近很有讲究。抛远了,虽取得了第一个选择权,但由于距离远,击中心仪目标的几率较小。抛近了,只要其它孩子没击中,自己就很有机会击倒想扮演的那个角色。但如果其它孩子击中了,由于自己是末一个,就没机会了。
身份都确定以后,孩子们便各就各位,坐在各自的半头砖上,然后各司其职,进行下一步。土地爷是这个游戏中的倒霉蛋,只能坐着不动,等待处罚。判官爷是掌握判决权的本游戏的最大的官,他可以下令对土地爷打若干下或扭若干下。两个小鬼是执行者,判官爷让打,他们就打,判官爷让扭,他们就扭。打、扭过程中,二人可高声问“判官判官饶不饶?”若判官说“饶了!”则剩余的打、扭就免了,游戏也就结束。但一般判官爷都会说“不饶!”这时,大权就握在了公鸡的手里了。只要他嘴里“咕……咕……鸣……”一叫,所有打扭须立即停止。其意思是鸡叫天明,阴间的小鬼光天化日之下就不敢活动了。在这里,扮公鸡的孩子可操作的空间很大,如果他与扮土地爷的孩子相好,判官爷的命令刚发出,他就“咕咕鸣”一叫,所有责罚全免了。如他有意不叫,那个土地爷就要吃点小苦了。
游戏就是游戏,无论当了什么角色,无论罚多罚少,无论叫与不叫,孩子们都会玩的兴趣盎然,津津有味。然而,这个游戏中折射出的一些东西却让人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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